新闻动态

<返回

“华劲”再获广西著名商标

2016/11/22

 近日,华劲集团拥有的“华劲”商标被广西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“广西著名商标”,有效期自201512月至201812月,目前“华劲”商标已连续四次获得“广西著名商标”称号。

 “华劲”商标在19997月顺利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注册,成为集团首个注册商标。2006年,“华劲”商标首次获得“广西著名商标”称号。

 按照《广西壮族自治区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》,“广西著名商标”的评选为三年一次,认定须遵循四大原则:一是申报企业及其商标具有三年以上的发展历史;二是申报企业具有一定的国内外市场开拓能力,就业创业贡献较大;三是申报企业经营规模大,市场知名度高,行业地位显著;四是申报企业发展潜力大,自主创新能力强,品牌附加值高,符合产业发展导向。

    随着企业规模做大做强,“华劲”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显著提升,2009年、2012年“华劲”先后成为“广西著名商标”。从20156月起,广西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全区开展2015年度的著名商标认定受理工作。评审历时半年,“华劲”凭借产品在全国的知名度和美誉度,第四次成功摘取“广西著名商标”称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