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赣州纸业《发展竹林产业、建设生态新农村》项目工程优惠政策

发布时间:2006年4月5日

   赣州华劲公司自2005年起,计划投资3600万元,在赣南12个县(市、区)实施《发展竹林产业、建设生态新农村》项目工程,每年实施3-4个县(市、区)。项目工程实行如下优惠政策:
     1.凡被列入该项目工程且与本公司签订了《发展竹林产业项目合作协议》的县(市、区),经该县(市、区)、乡(镇)、村确定为项目种竹的农户,在农村“四旁”空闲地,即村旁、宅旁、路旁、水旁种植的黄竹、泥竹,每成活一株无偿给予补助3元,要求每户最少种植10株,最多不超过150株,连片种植每亩50株。
      2.对农户种竹所产的竹材按市场价收购,并实行到厂最低收购保护价300元/吨。
      企业出钱,农民种竹;企业发展,农民致富。热忱欢迎广大农民朋友积极参与“四旁”种竹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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